報名參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,因工作需要或變動居住地等原因,需要更換報考地點的,可按以下規(guī)定辦理轉考手續(xù)。
一、省內變動轉考報考的,不須辦理轉考手續(xù)。考生在報考時,可以根據(jù)本人的需要選擇新的報名點報考。
二、辦理跨省轉考的,按照《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實施細則》(瓊考〔2023〕1號)的有關要求執(zhí)行??技娮訖n案由我局統(tǒng)一通過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轉考平臺進行轉發(fā)和接收,不再以機要形式遞送,也不接受外省轉入的紙質考籍檔案。
(一)轉出受理
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我省準考證、轉入省準考證等材料,在2023年9月1日-8日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到省考試局自考辦申請辦理轉出。其他時間不予受理。
(二)轉入受理
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我省準考證、轉出省準考證等材料,于2023年9月25-29日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到省考試局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(xù),并對轉入的電子檔案進行現(xiàn)場確認和簽字,逾期將退回轉出省。